工程设计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是否需要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情形:工程设计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是否需要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解答:不需要。
情形:工程设计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是否需要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解答:不需要。
情形:根据《水法》第65条“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其中“强行拆除”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处罚”,还是“强制执行权”?是否要受到《行政强制法》第44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限制。即对于违法建筑物要不要等6个月诉讼期限之后,才...
情形:企业重组、合并、分立,是否需要重新核定资质?解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净资产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
情形:企业申报资质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么?解答: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资质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申报资质人员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核...
情形: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是否可以注册在无建设工程资质的关联企业?解答:注册执业人员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注册在其它企业,包括申报企业的上级公司、下级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其注册执业资格均不予认可。...
情形:2018年1月1日后,如何填报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解答:申报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示要求,填报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资料,并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工程项目的16位项目编号,未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可不填写项目编号。个人业绩需上传本人亲...
情形:申报工程勘察资质时,是否可以将注册执业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进行申报?解答:可以。注册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申报时,其学历、职称、工程勘察经历、个人业绩等指标需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对非注册人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