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发布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11月21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李子刚,大连市民政局副局长肖冰,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曲刚,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调研员关琪瑜,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马丹,通报2023年大连市老龄事业各方面发展状况。
大连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 李子刚:
发布《2023年度大连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构建老龄工作大格局,大连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会同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对我市2023年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了《2023年度大连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目的是提高全社会对老龄事业发展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3年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82.69万人,占户籍人口数的30.01%;全市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 134.16万人,占户籍人口数的22.04%。
▲2014年—2023年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市户籍人口比重
▲2014年—2023年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市户籍人口比重
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情况
1、顶层设计更加完善
市委、市政府从我市老龄工作实际出发,聚焦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出台了涵盖涉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及探访关爱服务、医养结合发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方面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老年民生保障和福利水平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2.老年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截至2023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20.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98万人。全市1576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7.91万人,资产金额39.52亿元。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78万个。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33.75万人,享受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75.87万人次,就医费用15.81亿元。困难老年群体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3.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全市共有养老床位4.5万张,养老机构391家。区、街、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年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0余万人次。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4261人,其中养老护理员2521人。
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申请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2127万元,支持普兰店区、庄河市、长海县等地区开展特困供养人员服务设施升级改造。
全市享受高龄津贴11万余人,年累计发放津贴约1.3亿元。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养老服务。全市构建起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衔接有序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大连医科大学成功入选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示范培训基地。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由每年每床120元下调至110元,享受补贴范围扩展到所有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全市星级养老机构90家,其中,被省民政厅评定为“五级”养老机构4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兜底保障力度和养老服务质量均不断提升。
4.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依托市友谊医院建立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辽宁省培训基地,圆满承接2023年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任务。全市62.5%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大连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3家医院成为省级安宁疗护试点机构,启动临终非恶性疾病4个病种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全市被确定为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69家,创建率达到83.6%。出台《大连市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优化医养结合发展环境。甘井子区被命名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中山桂林护理院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截至2023年末,全市共有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33家,设置医养功能性床位8500张,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动态签约率达到100%。
5.银发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加大老年产品和老年用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力度,监督抽查老人服装、老人鞋、老视成镜、成人纸尿裤等相关老年产品20批次,约谈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15家,确保老年用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持续发展,组织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和2017—2019年(前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复核工作,我市1家示范企业、2个街道、2个示范基地顺利通过复核。
6.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实施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64户。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改造老旧小区192个,惠及居民15万户。
近三年累计加装电梯200余部。6个社区获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积极开展公交线路及站台适老化改造,开通老年乘客地铁预约出行服务,港口客运站设置“绿色通道”。
各级老年教育机构精心开设9大类2000 余门课程,打造线上终身学习资源和平台。“享学大连”在线用户超过60万,其中80%以上为老年人。
老年人文体活动快速发展,全市有公共图书馆12个,各级文化馆、站160个,各类文艺团体3350余个。各级文体部门、基层文体社会团体积极组织开展老年群体喜闻乐见的特色文体活动。大连市民健身中心等10个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智慧助老公益行动”“大连全民终身学习周”培训老年学员超10万人。
广泛开展2023年全市“敬老月”系列活动。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打造“关爱老年人 温情夕阳红”法律援助品牌,受理老年人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36件,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公证2655件。扎实推进老年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
下一步,大连市将认真履行市老龄办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组织推进的职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合力,不断推进我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级调研员 关琪瑜:
健全完善新时期老龄工作体系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3年,市人社局把健全完善新时期老龄工作体系,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大连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力量。
积极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序推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政策,政策更加公平透明。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准确计发并兑现改革后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达到244元/月,位居全省首位。同时,规范发展多支柱养老保险,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全市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78万个。
2.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
● 截至2023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20.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98万人;
●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97.14万人,其中参保离退休人员131.14万人;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3.34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62.58万人。
3.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2023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为125.3万名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并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4.加强经办管理服务提质升级
以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为契机,与银行共建“人社驿站”252个,社保卡即时服务网点340个,通过银行自助机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可办理20多项社保业务。
大连市民政局副局长 肖冰
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
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为掌握我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大连市民政部门面向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 95%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 3%的老年人选择“社区养老”,
● 2%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 总体呈现“9532”的需求格局。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大连市提前谋划、科学布局,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让全市老年人安享晚年、健康幸福生活,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紧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印发《大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2.不断优化养老服务网络设施
进一步完善涵盖区市县、街道、社区“1+N+X”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打造“家门口”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集群,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3.加紧补齐农村养老短板问题
指导涉农地区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可持续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通过“公建民营”等形式,统筹整合现有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资源,拓展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前提下,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4.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供给品质
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进一步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品质,实现群众欢迎、社会认可、党和政府满意的工作成效。
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着眼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订单培养、岗位实习、人才招聘、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打造一支规模适度、年龄优化、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为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曲刚
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近年来,大连市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建设,老年人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显著提升。
一是聚焦老年群体,着力构建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明确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鼓励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服务。
在全国首创“少得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评价指标体系,重点提高老年群体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及医养结合服务水平,落实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大连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在东北地区率先实行癌症晚期、终末期心脏病、终末期肺病、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卒中或昏迷5个病种安宁疗护按床日费用结算制度。
二是丰富医养模式,着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3家,设置医养功能性床位8500张,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在内的综合连续的医养服务。
全市390余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组建1600余支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拓展“居家医疗”“互联网+护理”服务,指导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健康评估、静脉采血等服务,精准对接老年群体多样化医养服务需求。
三是强化融合发展,着力夯实老年健康服务
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围绕老年友善文化、友善管理、友善服务、友善环境四个方面完善制度措施,优化就医流程,推进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建成省(市)级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单位17家。
持续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我市共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1个,器官移植、肿瘤及脑卒中综合防治、机器人手术等领域处于东北领先水平。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 马丹
医保制度向退休老年人倾斜推进多项“适老化”服务
为降低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大连市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都向退休老年人倾斜。
具体的倾斜政策为
1. 退休老年人的住院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比如,退休老年人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92.5%,比在职职工高7.5%。
2. 70岁以上老年人的住院起付标准(需要患者自负的金额)比70岁以下的降低一半。
3. 职工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对退休待遇老年人的倾斜:退休老年人在各级别医疗机构门诊的报销比例都比在职职工高5%。
大连市医保部门推进多项“适老化”服务。为解决老年人就医时忘带卡或忘记密码的问题,在884家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推出了医保“刷脸付”功能,参保人员只需通过“刷脸”即可完成医保结算,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就医购药。
为保障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权益,方便他们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的“互助共济”功能。
具体说来,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授权给自己的近亲属,用个人账户资金为他们缴费参加居民医保,近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下一步,在保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大连市将科学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更好地保障全体参保人员,特别是老年人的就医报销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