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等11部门印发《方案》优化提升老年助餐服务
天津市民政局讯:一碗一筷、一羹一饭,养老助餐服务是老年群体关心的日常小事,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本市近年来大力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民生“食”事,让津城老年人乐享幸福“食”光。这几天,此项服务迎来“升级版”,市民政局等11部门近日印发 《关于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老年人助餐补贴对象、补贴发放方式、助餐服务供给能力、助餐载体分级管理、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提升助餐服务体验等六个方面进行优化,并全方位提升规范化水平,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老人家食堂的激励和退出机制等,守护老年人的幸福晚年。
哪些老人能享受助餐补贴?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优化老年人助餐补贴对象,将本市户籍70周岁以上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包括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七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新纳入补贴范围。“加之此前本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享受本市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失能等级达重度以上的老年人;以及享受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60周岁(含)至70周岁(不含)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满足条件之一便可享受补贴。”该负责人提到,入住养老机构和已纳入集中供养的老年人,不享受助餐补贴。
补贴有多少?“本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包括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该负责人说,《方案》优化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发放方式,“老年人在老人家食堂就餐,补贴对象每人每餐补贴3元,不限早、中、晚餐,每日补贴一餐,每周不超过五次。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通过优惠扣减体现。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与老年人助餐补贴对应产生。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享受1次老年人助餐补贴,老人家食堂可获2元的运营补贴。各区财政负担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市财政给予各区40%转移支付补助。各区原则上按月将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发放至老人家食堂。”
新版《方案》还从扩大助餐服务供给、促成多元化供给格局、培育老年助餐优质品牌入手,进一步优化增强老年助餐服务供给能力。该负责人举例:“比如,除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外,我们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就餐便利。还鼓励各区引入互联网送餐平台,与快递行业企业合作签约,充分利用现有物流网络、人力等资源为老年人送餐等。”
同样,《方案》优化了老年助餐载体分级管理,将两级老人家食堂细化为三级老人家食堂,增设一类不设明火、能二次加工加热、可集中配送的老人家食堂。在优化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方面,依靠村集体经济开展老年助餐,鼓励基层创新,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实际、灵活多样的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方式。还优化提升助餐服务体验,通过准确更新老年助餐地图、推进老人家食堂适老化改造、合理搭配膳食、线上订餐等多样化的方式,让就餐更便利、获取渠道更多样、品类选择更丰富。(津云新闻)
来源: 天津市民政局